2026年1月30日 星期五

飲食與因果

 

飲食與因果

 

 

問:去了一個類似佛教的道場,他們會煮葷食供餐,講師本身也沒茹素,但他們的說法是,他們可以超度自己吃下的肉,請問確實可以做到嗎?

 

答:歷史上是有類似濟公活佛這樣的例子,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同樣的事情,這一點可能得打個問號。有些人會以為自己可以用念經來超度自己吃下的眾生,但如果這個人沒有開天眼看到,只能說,超度可能沒有發生。

 

你說的「超度」,是指替眾生念誦超度的咒語,使那些被自己吃掉的眾生能去更好的境界。事實上,很多人並沒有這樣的能力。只有當一個人開天眼,親眼看見他所吃的眾生被超度,這件事才可能是真實的。因此,並不是每一個說這些話的人,真的能夠以念咒來直接超度眾生。

問:之前在那邊修行時,聽到的說法是,如果你要皈依,需要念佛號一百萬次,還要禮佛拜懺、靜坐。而且只要有放入嘴裡的東西,都要為它做一次超度,包含喝水也是一樣。因為那些東西是犧牲自己的慧命來供養你的高我。這樣的意思是,吃進去的東西就會變成道友和徒弟嗎?

答:因為已經答應了,對不對?依照你剛剛形容的說法是:因為你犧牲了生命來讓我活著,所以將來我會來度你。所以,這比較像是一個合約,而不是超度。

 

問:結果他就跟著你生生世世?


答:不見得會跟著生生世世。說不定,被你吃的那個眾生成長很快,甚至比你先成佛了。這個說法其實可以理解,它的意思是:等到修行有成就、有能力的時候,才會去度他們。比較不是那種「我現在吃了你,你以後隨時都可以來找我」的邀請。如果自己修行還未有任何成就,就隨便讓眾生來找,反而會出問題,這是很危險的。但記得,你沒邀請,被吃的靈魂要不要緊跟著你,是他們的自由。

所以,這更像是一個等自己真正有能力後,才能履行的約定。
從這角度來說,這是「以後幫助的合約」。

 

當然,這裡面確實有一點不公平。哪裡不公平?就是這個合約只有你在「簽名」,而對方是在「簽命」。他們是被動的參與這個約定。即便如此,也已經比完全不管、不承認這件事,只吃他們,要好多了。


問:還有一個衍生的問題。這個道場有讓人求平安符,每次都要擲三聖杯,然後它們的神明才會認可這個平安符賜你一整年平安順遂。所以,在這樣的道場裡求這樣的平安符,是沒有問題的嗎?

 

答:這要看道場的住持,以及維持整個道場運作的工作人員。因為在一個道場裡,一定要有真正誠心、真心修行、為天行道、替天服務的人在。只有在這樣的人存在的情況下,才會有真正的佛菩薩給予加持。有了真正的佛菩薩加持,這些祈求就有可能發生作用。

 

有時候,也要看眾生的程度與經驗。不同的眾生,會有不同的需求。有些人其實還沒想到什麼「認識自我」、「覺醒修行」這些事,他們的需求可能很單純,就是「我想要求平安」。佛菩薩出於慈悲,如果認為回應祈求,對這個人而言沒有問題,便會借這個機會,慢慢引導、教導這些人。

 

在這種情況下,佛菩薩就有點像慈祥的母親或長輩在帶孩子。孩子可能只會說:「我要糖果、我要糖果。」有時候媽媽會看情況,給他一些蘋果,想說甜甜的像糖果一樣,哄哄他。重點不是糖果,而是照顧和引導。

所以,這樣的情況不是不可能發生,是有可能、也是可以理解的。

 

問:我想問兩個問題,
第一,唸誦經文的超渡力是取決於這一個人本身的功力等級嗎?
第二,我有一位朋友有一個信念,他認為只要一個人打從心裡覺得吃葷沒有問題,也不認為這件事需要去承擔或償還因果,那就真的沒問題。因為這個生物是在死了之後,被放在我的面前,但我並沒有抱著殺害牠或是親手去殺牠;店家販賣,而我付錢購買,純屬一種交易行為而已。但真的是這樣嗎? 


答:第一個問題其實很清楚,有一定的功力,才有能力去度。但這問題也很有意思。因為在宇宙的運作法則,在靈性學習過程中,你會明白自己是「創造者」的角色,也同時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在這個宇宙裡,並不存在一種機制,就是你做了一堆混亂或負面的事情,然後念幾句經文,就會有某位高等眾生出面幫你買單,這不是靈性成長的過程。


明白這一點之後,接下來這個問題就會變成,一個有能力去度靈魂的人,為什麼還要去吃眾生的肉?理論上,這似乎有點多此一舉。

在古代,也許還說得過去。方圓百里沒有水果,沒有農作物,人又無法辟穀,也不能無中生有,只能靠吃動物維生。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還想修行,只能一邊活命,一邊盡量補救,因此在吃眾生肉之後念咒、發願去度,勉強可說是權宜之計。但在今天這個時代,蔬食選擇已經多到不行,一個人完全可以不吃肉而活著。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選擇吃眾生肉,再念經度牠,這件事情就得問,你的動機是什麼?如果動機仍然是口腹之欲,那你的修行層次和等級,本身就需要打個問號,一個還沉迷口欲的人,真有能力用咒語去度靈魂嗎?理論上,層次夠高的存在,確實「可以」吃眾生、又度眾生;但這整個過程,帶著一種說不出的奇怪,矛盾,無效率,且缺乏善意和美感。


其中一個關鍵在於「美」。如果我們用真善美來衡量與上主的距離,這件事情就缺乏了一種美感。我們會對嬰兒說:「你好可愛,好想咬你一口」,但那只是表達的詞語,我們愛的表達不是靠吞噬對方來完成的。所以,從展現上主真善美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本身帶著一個不夠美的成分。只要這件事情不美,它就離上主遠了一點。在古代,也許是不得已;在今天,幾乎找不到理由去做這麼不美的事。如果你要保持愛心、和善與同一體,那最自然的方式,是讓對方自由,而不是先殺,然後再說要救~這是多此一舉,自行矛盾。

 

再回到你朋友的說法:「不是我殺的,是店家賣的,我只是交易。」

這讓我想到一個戲劇裡的概念。一個人被殺,大家去瓜分他的財產。你撿了一塊金子,說:「人不是我殺的。」但問題是:你與這個罪的距離到底有多遠?

現在,你親手殺這個眾生,是直接殺;你去吃牠被殺之後的肉,是間接殺,對嗎?所以,「殺」這件事,仍然存在。

問題在於:你參與了這個事件裡的哪一個階段。

再來是剛剛談到:如果一個人的意志非常堅定,覺得「我這樣吃,沒有關係」,那真的會沒有因果嗎?
在宇宙的不同層次裡,確實有一個境界,叫做同一體。

在同一體裡,因果消失,對錯消失,因為沒有分離。

在那境界裡也沒有罪的存在,因為都是同一體,但是也不會有吃眾生肉的概念。所以,如果說在同一體之中沒有因果、沒有業障,這是成立的;但同時,你也不會去吃眾生肉。因為一旦吃了眾生肉,就已經不是同一體了。只要還存在「我吃你」這個動作,你就已經進入了分離,進入了因果的層次。


所以,你不可以用同一體的層次,來說這些吃肉的事情都是假的,因為如果是假的,你又何必吃呢?如果你的身體還有需求去吃肉的時候,表示你的等級還沒有到同一體的階段。所以,我們都得誠實面對自己,一旦吃了一塊肉,你就不是在同一體。也許你可以在思想上認為自己在同一體的層次,但是只要肉身去吃了一塊肉,你就還有一個狀態是停留在因果階段,這就必然要承擔因果、經驗受苦。所以我不會認同,只要想得夠清白、夠用力,就沒有因果關係。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這樣想,某些無神論者也可能會這樣認為,但無論如何,每個人所造的業,最後都還是要自己承擔。不過,如果遇到基督徒,我不會刻意去和對方強調飲食葷素的問題,因為那並不是他們修行傳承的一部分,所以,每個人都要依照自己的道路,去判斷、拿捏與負責。


 

 

 

2025.12.27  Arthur台中聚會問答

~ 感謝Arthur指導 !感謝StellaAmber整理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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