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4日 星期一

吸引力法則、臣服、業力法則


想請問Amber「吸引力法則」和「臣服生命之流」
這兩者的真義為何!?兩者是否有相抵觸!?
有人說宇宙沒有宿命論只有意識創造..!?
沒有宿命論是否就沒有前世今生的說法!?
謝謝您

:
您好,提供我個人的看法給您參考看看。

您問題中的兩個靈性法則,吸引力法則與臣服生命之流,
對我來說,其實並無抵觸。
或許他們在內容與實踐方法上有所差異,
但是其到達的終點,是同一個地方。
由於坊間已經有很多書籍,已經非常詳細說明這兩個靈性法則的意義,
在此不再複述。

我把它們做了一個簡單的概略定義 ~

吸引力法則 :
你的感覺會吸引與其相應的事物來到你的身邊

臣服生命之流 :
相信來到你眼前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從上述簡單的定義來看,
一個知道自己的感覺就會吸引一切頻率相應事物的人,
也會容易臣服來到自己眼前的一切。
對於眼前種種發生的情境,也不會有好與壞的執著。
不執著,自然就會臣服生命帶來的一切事物,
心中也只有剩下對生命的敬畏與完全接納。
吸引力法則,對他而言,也是自然發生的現象而已。

說到底,無論是用吸引力法則,還是臣服生命之流,
最後都會發現自己只會與頻率相同的一切共振,無論它是美善還是功課。
至於外在際遇的好與壞,對於一個臣服的人而言,
會明白這一切不過是表相而已,生命的美善根本不會受其影響。

宿命論與輪迴觀點聽起來很容易令人連想在一起,
但是對我來說,卻沒有直接的關係。
原因在於,宇宙的造化是萬相更替而生,
本就是破壞、重生等一切自然循環而運行著,
這點您透過大自然的現象就能窺得一二。

宿命論,對我來說,比較傾向於受害者心態。
一個受害者心態的人,比較容易被宿命論所影響。
但是對於一個擁有創造者心態的人來說,
創造的喜悅還有挑戰未知的熱情,
應該會讓他的心根本沒有時間去考慮宿命論等觀點。

談到輪迴觀點,我會覺得靈魂每一次的輪迴目的,
都是為了學習與助人而來。
在生命所安排的課程中學習不同層次的展現。

透過每次輪迴的體驗,透過每次扮演的身分和每一次生命藍圖的規劃,
讓我們最後能真正體悟到與萬物同一體的真理。

當一個人即便沒有宿命論的想法,也不代表沒有前世今生。
因為前世今生所累積的經驗與啟示,會留存在靈魂裡面。
一個對於輪迴觀點有正確觀念的人,
他會懂得珍惜自己前世今生的種種經驗所培養出來的能力與潛能。
這些能力會因應每一次輪迴的生命藍圖的需要做適度恰當的展現。
這也是我不太把宿命論與輪迴觀點做直接連想的原因。

我認為,輪迴是上天的恩典。
為了讓我們真正學會自己應該學好的功課,理解每一個課程最深層的意義,
直到最後完全體悟到無條件的愛與萬物同一體的靈性真理。


: 聽了以上..想是否也無所謂業力法則!?
一直以來也秉持「無論如何..學習」..
在「與神對話」集裡..
[生命不是來學習,因為生命自身就是完整,是為憶起而來..]
想再請問您的看法

:
業力法則在這娑婆世界的確是有必要的,原因在於每個靈魂來到這裡學習,
有些時候因為自己的習氣、靈魂年紀的關係,
可能做錯了事情也不清楚錯在哪裡,這對於靈性學習而言,
會讓靈魂陷入無法持續提升成長的泥沼之中。

業力法則不是懲罰,而是在教導一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該負的責任。
生命的本質是完整的。
憶起自己靈性本質的完整,是為了讓自己不要被這世界的現象所迷惑,
不被自己的負面思維情緒影響,忘記了自己來此學習的目的。

一個憶起自己本來面目的人,業力法則對他而言有可能會形同虛設。
因為他已經成為一個聽天命順天意而行的人,這樣的人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會明白自己每一個行為的動機是為了私欲還是愛而行。

一個只為愛而行動的人,也是一個想起自己就是愛的本質的人。
一個充滿愛的人,根本不會想傷害自己或是別人,甚至是任何一個眾生。

有時候,我覺得業力法則的本意是為了讓大家看清自己的行為是否出自愛。
當你知道自己是愛,也只去做ㄧ些愛才會做的事情,
那麼業力法則存在的必要性,似乎也不會是你唯一關注的焦點。
你說對嗎?

: 很謝謝您總是耐心的回應 🙏
 您文字間存在著某種程度的平靜,讓人暫時忘記了壓力
 再次謝謝與感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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